去識別化 隱私
考量個人資料與隱私保護,我們建議去識別化採取以下的判準:.個人行為紀錄,藉由連結其他資料集而能間接或直接識別當事人時,該紀錄即屬於個資。...技術上任何可逆之編碼方式, ...,個人資料之去識別化,依資料加工程度之高低,可區分為匿名化及假名化兩種類型。我...
名化程度則為「資料可識別特定人的程度」,.進而與資訊隱私權利應受保護的強度連動,亦.即以去識別化為手段,以保障資訊隱私的規範.設計,因此會進一步討論去識別化的程度,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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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與建議| 個資利用與去識別化
考量個人資料與隱私保護,我們建議去識別化採取以下的判準:. 個人行為紀錄,藉由連結其他資料集而能間接或直接識別當事人時,該紀錄即屬於個資。 ... 技術上任何可逆之編碼方式, ...
匿名化或假名化?資料去識別化之概念釐清
個人資料之去識別化,依資料加工程度之高低,可區分為匿名化及假名化兩種類型。我國個資法上並未就匿名化及假名化予以解釋或規範,透過外國立法例之借鑑 ...
你的個資真的已經匿名化了嗎?
目前用以回應此挑戰、最廣為採納的解方,莫過於「資料之去識別化」技術,認為將資料去識別化再行釋出,便無從辨識出特定個人之具體資訊或身份,進而可以保護個人隱私。 然而,此 ...
個人資料去識別化過程驗證要求及控制措施
但法院同時強調去識別化之功能與作用,在於確保社會大眾無法從資料內容輕易推知該資料所屬主體,並有提到關於再識別之風險評估,然而應採行何種標準,並未於法院判決明確說明。